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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江苏火葬场斗殴,侄子雇打手争夺赔偿金,法官:统统没份!
来源: 社会奇闻君      时间:2023-07-29 22:26:40

二零一五年的十月份,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的一条街道,晚上八点左右。


(资料图)

货车司机张东建带着满满一车的货物,快速行驶在淮阴区的公路上。

大卡车 网络图

因为货物的交货时间马上要到了,张东建的内心也比较着急,虽然车辆并没有超速,但也一直在最高时速的边缘徘徊

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张东建只是匆匆在马路两侧望了一下,并没有减速,货车直直行驶过路口。

突然从一旁窜出一辆小三轮车,三轮车处于大货车的视野盲区,张东建完全反应不过来,就感觉到大货车撞到了东西。

张东建内心一下子慌张了起来,自己开大货车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出过车祸。

如果是撞到道路设施还好,赔的钱不会太多,如果是撞到人的话,张东建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他匆忙下车查看,在大货车的前方倒着一辆破碎的三轮车

三轮车被撞 网络图

三轮车的外壳已经被撞裂,一位老人躺在地上,正在抽搐着

老人的腹部流出了很多血,张东建赶忙拨打了急救电话和联系交警大队。

在医护人员将老人送医院后,交警也在现场进行责任认定,交警在查看现场后发现张东建本人并没有醉酒驾驶,躺在地上的老人身边有很明显的酒精残留味道

另外根据现场的监控画面来看,在行驶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大货车司机张东建并没有减速行驶;

三轮车司机也没有查看两侧的情况,连信号灯都没有注意,直接行驶过路口,因此才酿成了这样的惨剧。

根据三轮车里面的行驶本,交警得知这名老人的名字叫做李文科。

驾驶证 网络图

李文科今年已经七十四岁了,在驾驶三轮车的时候已经喝了很多白酒,酒精含量已经完全属于是醉酒驾驶。

因此交警认定这起车祸双方各负一半的责任。

第二天医院方面传来消息,张东建所撞到的老人李文科已经抢救无效死亡

听到这个消息,张东建的内心非常害怕。

虽然交警已经认定事故责任是双方所造成的,可因为一起车祸导致老人死亡,张东建的内心还是感觉惴惴不安,害怕会被老人的家属所讹诈,担心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张东建赶紧来到保险公司询问赔偿状况,希望能够用到保险赔偿金

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记录来看,在车祸发生时,张东建的大货车还处于保险生效时期期间,这辆大货车是有着第三者责任意外险和交通意外险的。

因此,张东建的这种状况,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大部分的赔偿款,听到这个消息,张东建的内心才稍微放松了一些。

警方在寻找李文科的家属时,发现李文科的晚年生活都是一个人度过的

自己一个人住在房子里,平时会出门买菜,靠着退休金来养活自己老伴也已经去世多年,膝下无儿无女,这笔保险公司给出的赔偿金,到底应该由哪位亲属来领取?

这成了警方需要调查的方向,在这个时候,一名自称是李文科侄子的人出现了

这名侄子的名字叫做李耀勤,声称自己和李文科的关系很好,说是李文科的养子

李耀勤

李耀勤今年五十六岁父母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去世了,而李文科无儿无女,因此两个人在情感上相互依靠。

在李文科晚年这段时间里,李耀勤说自己经常会来探望李文科,从内心深处已经将李文科当做自己的父亲一样来对待了

而李文科在很多场合都将李耀勤称之为自己的养子,两个人的关系形同父子,李耀勤认为自己非常有资格来领取这笔保险赔偿金。

虽然根据法律规定,作为侄子的李耀勤,是没有权利来领取李文科的保险赔偿金的

不过如果两人的关系是认的养父子的话,也可以算作是直系亲属,而简单的叔侄关系属于远亲,并不能够直接领取赔偿金。

这笔赔偿金的金额很大,总共数额有十五万六千元,其中包含了价值九万一千的死亡赔偿金,以及处理李文科后事的三万八千元丧事补偿款。

除了这些最主要的赔偿项目,而剩余的一些费用还有误工费用和精神补偿费用等,加起来已经达到了十五万六千元之多。

不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是不会听取一面之词的。

为了调查清楚李文科和李耀勤之间的真正关系,警察对李耀勤的社会关系以及这些年的活动进行了排查。

警方走访 网络图

在这个时候又有一名自称是李文科侄女的人出现了。

侄女的名字叫做李梅花,李梅花认为自己才是最有资格领取这笔保险赔偿金的人。

李耀勤只是和李文科有着名义上的叔侄关系,这些年来根本没有照顾过李文科,逢年过节都不会过来看望一次。

李梅花

李梅花住的地方和李文科家很近,两个人平时也有一些往来。

李梅花表示自己的叔叔平时身体很好,非常硬朗,还总是会到河边钓鱼,有时候农忙时节还会到自己家来帮忙。

而李耀勤只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平时不会过来看望李文科就算了,还总是让李文科去他们家帮忙干农活。

李文科为人老实,亲戚之间叫一声都会去帮忙。

除此之外,两个人之间平时没有任何交集,并非像李耀勤说的那么如胶似漆

面对李梅花的反驳,李耀勤一下子就急眼了。

为了能够获得这笔赔偿金,李耀勤选择找村委会提供一份亲属关系证明,在这份亲属关系证明里写着:

我村村民李文科,孤身一人居住,现年七十四岁,在晚年生活里,一均由侄子李耀勤来照料,二人关系良好,是养父子关系,特此证明。

在这份亲属证明里还有村委会的红色公章,看起来是非常正规的证明

李耀勤所开证明

可是当李梅花在看到这份证明后,和自己的几个兄弟姐妹也去开了一份证明,这种情况让警方彻底傻眼。

在李梅花所提供的这份亲属关系证明里,写法和李耀勤所提供的那一份几乎完全一样,是这样写的:

我村村民李文科,现年七十四岁,独自居住在村子中,侄子李耀勤、李耀银、李耀发,侄女李梅花,四人在平日里经常会来看望李文科,并携带相应礼品,日常生活有多种互动,关系良好,亲属关系属实,特此证明。

李梅花所开证明

在这个证明里,李耀勤、李耀银、李耀发这几个名字是李梅花的哥哥,他们和妹妹李梅花一样,也希望来争夺这笔赔偿金,四个人站在了统一战线上。

面对这样离奇的状况,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相信这两份亲属关系证明,而是来到了当地村委会进行情况核实。

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对此毫不知情,工作人员并不知道双方正在为保险赔偿金争吵

他们来办亲属关系证明的时候,用的理由都是李文科的丧事需要,因此村委会方面给两方人马都开具了证明。

检察院认为这样的亲属关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并不能够证明双方和李文科的关系很亲近。

在民事调解阶段,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于是李梅花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一起将张东建告上了法庭,诉讼理由是希望获得李文科的保险赔偿金。

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的时候,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官的面前放着两份诉讼请求书。

一份是李梅花和兄弟姐妹所提交的,另一份是李耀勤所提交的,两方人马都在诉讼肇事方张东建,都希望能够获得赔偿

李耀勤的律师坚持认为,在李耀勤三岁的时候,父亲已经去世,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李文科在照顾李耀勤,因此两个人的关系可以称之为是养父子

在李文科出事后,身为养子的李耀勤是有权利向肇事司机提起诉讼,并且获得这笔赔偿金的。

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个说法提出了疑问,既然两个人是养父子关系,为何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做过相应的法律证明,不然的话也不至于到现在都拿不出证明文书。

李耀勤则表示,自己和李文科的关系是很好的,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乡亲们也都有目共睹,因此这样的关系是不需要法律来证明的。

自己和李文科当时也没有料想到后来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

如果能够想到未来会发生的意外,两个人一定会做好提前的准备。

在法庭上双方争论的问题一直都是李耀勤和李文科之间的收养关系是否存在

而李耀勤一直认为感情是可以替代这份收养证明的,保险公司则坚持反驳

为了调查清楚事件的真相,检察院工作人员再一次来到李文科住所,让周围的村民了解情况。

而周围的村民在听到李耀勤的这番描述后,大家都摇了摇头。

几乎没有村民看见过两个人有什么接触,尤其是李耀勤所说的逢年过节会过来看望,还带着礼品,有的时候还会请李文科吃饭。

在村民们的眼中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大家都没有见到这些事情发生

村民 网络图

因为李耀勤所说的完全没有依据,法院暂时驳回了李耀勤提交的诉讼请求,至于侄女李梅花那边也没有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

两方人马所提供的证明都被法院驳回,面对这样的结果,他们的内心都不满意。

因此矛盾在遗体火化的时候再一次爆发,在李文科遗体火化的日子,李耀勤和李梅花在殡仪馆外相遇。

李梅花带着自己的兄弟们来到殡仪馆,目的很简单,只是希望能够看李文科最后一面,结果却遭到了李耀勤的阻挠。

不光如此,李耀勤还找了很多的打手守候在现场,如果有谁敢靠近的话,就让打手动手殴打对方。

李梅花和自己的兄弟都特别愤怒,毕竟两方人马在此之前已经积怨已久。

尤其是李耀勤在李文科死后的各种自私做法。

比如想要自己一个人独吞保险赔偿金,又自己一个人定好了李文科的遗体火化时间,完全没有通知作为亲属的他们。

虽然双方目前已经闹僵了,可毕竟大家还是亲戚关系,连遗体火化都不通知一声,这让李梅花和兄弟们都特别生气。

李梅花想要直接闯入殡仪馆,结果遭到了李文科身边打手的殴打。

两方人马在殡仪馆的门口大打出手,这件事情惊动了当地派出所。

派出所的警察来到现场调解时,双方人马还在互相谩骂,场面非常难看。

斗殴 网络图

李梅花认为自己作为李文科的亲属,也是有权利参与到李文科的后事安排的,李耀勤这样的做法完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

李耀勤则表示自己看穿了李梅花的想法。

他们一群人想要过来参与遗体的火化,目的只是希望在法院面前多表现一点,这样的话在争夺保险赔偿金的时候会有好处,李耀勤坚决不让对方的阴谋得逞。

因为双方人马大打出手,李文科的遗体火化仪式进行的非常仓促,很快便举行完毕。

遗体的骨灰暂时由李耀勤来保管,具体的安葬日期,警方让他们来警局进行调解。

等互相商量,定好了时间之后才能够举行安葬仪式,不允许再次发生类似于斗殴的事件。

综合以上的种种调查,检察院方面也给出了审判的依据。

首先是侄子李耀勤,他和李文科之间的收养关系是不存在的,而且完全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因此没有权利来领取这笔保险赔偿金。

至于李梅花等人,虽然平时会尽到一些赡养的义务,但他们毕竟不是李文科的直系亲属,因此也没有权利来领取这笔保险赔偿金。

在二零一六年的十二月十八日,法院方面也做出了相应的判决:

李耀勤在本案中的收养关系不成立,但在李文科的丧葬方面支出一定花费,因此可获得一万七千元的丧葬费部分的补偿,其余请求驳回。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完-

文|Cavalier

编辑|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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